鴻達興業9日早間公告,2015年4月8日,公司與包頭市達茂稀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達茂稀土”)簽訂了《包頭市新達茂稀土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并同時與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方稀土”)簽訂了《合作協議》。
公告稱,2014年10月13日,公司與達茂稀土及其全體股東簽署了《合作意向書》,為保障公司擬在包頭市建設的“稀土深加工及應用產業鏈”項目所需的稀土原料供應,公司擬收購達茂稀土100%股權。此后,鑒于國內稀土產業整合進程加快,2011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由北方稀土為主體整合內蒙古地區的稀土資源,公司經認真、充分論證后,收購由達茂稀土以其經營性資產出資成立的新公司包頭市新達茂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達茂稀土”)的80%股權。
據公告,新達茂稀土成立于2015年1月15日,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新達茂稀土目前擁有碳酸稀土及氧化稀土分離生產線,并且是全國少數幾家擁有從原礦采選、焙燒冶煉到稀土氧化物分離的全產業鏈企業。依據上述資產評估結果,協議雙方經協商確定新達茂稀土80%股權轉讓的總價款為5,000萬元。 鑒于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受讓新達茂稀土20%股權,為促進新達茂稀土的持續穩定發展,公司與北方稀土簽訂合作協議,雙方以新達茂稀土為平臺和基礎,不斷拓寬在稀土產業的合作領域,推進合作互利。 公司認為,本次收購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對于公司的長遠發展將有積極的影響,有助于加快公司在包頭市投資建設稀土助劑、稀土顏料等稀土深加工及應用產業鏈項目,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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